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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皮勇教授挂职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2-07-23 12:09     作者:王蔡华    来源:综合室    访问次数:

2012年初,新疆大学领导访问武汉大学,希望两校进一步加强合作,提出在武汉大学选派干部任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欣然接受请求,积极物色、推荐合适人选。经协商和研究,武汉大学法学院在教学、科研任务繁重,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同意推荐刑法学界学术潜质较好的青年教授皮勇同志挂职担任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2012年6月至2015年7月)。

据悉,自2005年武汉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大学以来,武汉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先后选派教学、科研骨干皮勇、柳正权、孙晋等中青年教师到新疆大学法学院挂职副院长。他们挂职期间,积极开展工作,推荐新疆大学法学院青年学术骨干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博士后,接收新疆大学法学院交流生,举办了四期“天山法学论坛”,加强了内地与边疆地区的学术交流,提高了新疆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密切了内地与边疆地区的联系。此次,皮勇同志担任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并成立新疆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皮勇任会长),将使两校在法学学科方面的的交流更频繁,联系更紧密。

2012年7月11日,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李健在乌鲁木齐出席第四届“天山法学论坛”期间,看望了刚刚担任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的皮勇教授,感谢他义无反顾地第二次承担援疆任务,鼓励他恪尽职守,为新疆尽力,为武大争光。李健说,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新疆挂职,既是加快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体现了武大的一种社会责任,又是我们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新疆是一个大熔炉,年轻干部在这里可以更好地经风雨、见世面,从而更快地磨砺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