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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项目管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5-15 10:41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建设流程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项目储备


项目主管部门 (各大职能部门和院系)


择优遴选并建立“双一流”建设项目库,报“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备案



 








项目研究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结合学校年度总体预算安排和项目储备情况,制定学校年度项目建设申报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项目立项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根据当年中央专项资金评审结果和实拨经费,报“双一流”建设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年度项目建设方案,经“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审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组织项目立项



 








执行计划编制


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科学制定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预期成效、核心绩效指标及资金支出预算(计划书格式见“双一流”建设下载专区)



 








执行计划审核


项目主管部门、“双一流”建设办公室、财务部


初审和复审,下达经费



 








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依规推进,主管部门动态监测、及时指导



 








项目动态调整


项目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充分论证后提出申请,由”双一流"建设工作小组专题研究并报“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属于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范畴的调整,按学校相关制度提交学校集体决策



 








执行计划变更


项目建设单位


原则上不变更,特殊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报“双一流"建设办公室、财务部审核备案(变更申请格式见”双一流“建设下载专区)



 








项目监督


审计处


抽查审计



 








项目验收


项目主管部门、”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