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贯彻“大学科”建设理念,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资源,形成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整体建设格局,学校于2003年12月成立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学校的战略规划、综合改革、学科规划与建设、“双一流”建设、学术治理等工作,简称“规划与学科办”。
办公室内设机构有综合室、发展规划室、学科建设室、论证评估室。现有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武汉大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大学“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挂靠机构3个。
工作职能
1.对学校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国内外高等教育形势政策及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学校三级规划体系的编制及落地落实。
3.研究国家“双一流”建设政策,对学校“双一流”建设进行统筹协调与管理。
4.负责“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湖北省武汉市支持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统筹学科建设经费、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等资源的配置。
5.统筹学科布局优化调整论证,编制学科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协调、推动方案落实。
6.负责学院、学院下属系设置、调整方案的论证和审批管理。
7.负责实体研究机构的设立审批、宏观协调、周期评估、业务负责人任免、调整撤销等事项归口管理。
8.研究、编制学校的综合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相关改革政策、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9.研究、编制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统筹协调职能部门推进评价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
10.组织开展学院(系)目标管理考核,提出考核结果应用方案,组织实施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业绩绩效。
11.开展学科发展状态监测与研究,负责大学国际评价的组织管理。
12.负责学校、学部、学院及实体研究机构三级学术委员会体系的构建及归口管理,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其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