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系):
《武汉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正式颁布,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组织落实,根据学校规划内容,结合学院(系)实际,修改完善本单位“十三五”规划文本,并经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于4月30日前提交学校备案。提交材料主要包括:规划文本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规划电子版、院(系)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名单、规划通过的民主程序说明。
联系人:任 怡 电话:68754492
办公室:行政楼303室(发展规划室)
邮 箱:fzghb@whu.edu.cn
武汉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