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
1、“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十一五”时期是湖北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宏伟目标,提出并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开拓进取,克难奋进,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经济规模快速扩张,生产总值跨过万亿元台阶;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主两副”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提高,县域经济发展加速;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发展承载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面貌深刻变化;“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谐湖北建设有序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时期,我省把握了重大发展机遇,经受了严峻考验,在激烈竞争中创造了发展优势,在抢抓机遇中培植了发展后劲,在改革开放中改善了发展环境,为“十二五”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2、“十二五”时期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有利于我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国内市场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广阔,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国家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着力构建“两纵两横”经济带,为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大契机。
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南水北调工程生态补偿”、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武汉市综合交通枢纽试点城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际及沿海发达地区资本和产业加快向内陆地区转移,新一轮技术创新加速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促进我省要素聚集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一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国际竞争更趋激烈,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二是沿海发达地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明显加快,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周边省市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我省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三是发展不够仍然是我省的最大实际,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进一步凸显,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工业竞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科技与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协调,收入差距较大,社会矛盾增多,和谐社会建设面临较大压力,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仍未消除。
纵观国际国内形势,“十二五”时期,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3、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科学发展是解决湖北所有问题的关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湖北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好中求快,能快则快;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
规划“十二五”时期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比重,推动传统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发展,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坚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深入实施科教兴鄂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强力推进创新型湖北建设,加速将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实行协调推进、联动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坚持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两型”社会、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节能减排,加强污染治理,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走绿色发展之路。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实施开放先导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4、“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按照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制定积极可行的发展目标,推进经济总量规模迈上新台阶,经济发展质量跃上新层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突破,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省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湖北在全国的地位。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就业持续增加,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的基础上,加快经济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内需持续扩大,居民消费率稳步提高,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协调,城镇化率明显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明显降低,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
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努力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明显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升,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和谐湖北建设有序推进。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基本形成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
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明显进展。加快建设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成中部地区经济要素富集、充满创新活力的区域,中部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平台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改革创新等方面走在中部地区前列,自主创新示范功能、对外开放服务功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功能明显增强,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三、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
“两圈一带”战略是深化省情认识的重要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湖北推动科学发展的载体,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抓手,引领“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要优化空间布局,突出项目支撑,实现联动发展,促进区域协调。
5、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财税金融、对内对外开放、行政管理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加快圈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与布局、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区域市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一体化进程,推动圈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武汉龙头作用及科教人才优势,强化系统集成,增强耦合度,提升核心竞争力。明确各城市发展定位,优化产业布局,引导错位发展,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特色突出、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在“两型”社会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6、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推进圈域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整合,整体开发,区域联动。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跨省、跨区域铁路、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建设,形成辐射圈内外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以“一江两山”为龙头、“十大核心景区”为重点,大力实施旅游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建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以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一批优势工业、现代农业和特色生态产业集群,推动圈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7、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以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加快新一轮沿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为核心,以促进沿江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以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宜昌三峡现代物流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沿江主要港口、航道及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标准化、专业化运输船舶,促进多式联运。大力发展沿江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及其他服务业,建设一批沿江产业区,构建沿江产业密集带。加快沿江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完善沿江城市布局,积极推进沿江县域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沿江城镇带。加强岸线利用、管理和保护,实现绿色环保开发。加快推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和“引江济汉”工程建设,推进汉江流域与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相融合、与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相呼应,打造湖北经济发展新的支撑点和增长极。加强沿江开放开发省际合作,推动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促进武汉城市圈与宜荆荆城市群联动,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支撑。
8、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构筑国土空间高效利用格局。进一步支持武汉市做强做大,充分发挥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功能。更加重视和支持襄樊、宜昌两市发展,加快建成鄂西北和鄂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发展的核心引擎,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支撑能力。推进宜荆荆、襄十随、鄂黄黄城市群发展,加快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发展。继续坚持“一主三化”方针,推进县域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管理一体化。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库区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616”对口支援工程,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9、大力推进城镇化。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适度发展特大城市,加快发展大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大力培育发展中心镇和特色镇,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加强大中小城市有机联系,统筹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加大城镇建设投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强化产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理顺城乡社会管理体制,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防治“城市病”。
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协调拉动
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扩大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的关系,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10、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积极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扩大就业战略,夯实居民消费基础。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以引导农民合理扩大住房消费为重点,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加强城乡社区(村)服务网络建设,促进便利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加大市场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11、保持投资增长力度。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和信贷支持,确保全省投资规模增长幅度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社会事业、农业农村、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等领域倾斜。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和项目库建设,重点谋划一批大交通、大流通、大产业、大生态建设项目。优化投融资结构,创造良好环境,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鼓励民间投资,激活社会自主性投资。12、加快推进出口增长。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强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坚持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并举、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举、出口与进口并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着力培育壮大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不断开发新的出口产品。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加快培育外贸市场主体,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继续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
五、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努力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和农业强省。13、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经营集约化、功能多样化、发展可持续、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完善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加快发展畜牧业,支持规模化饲养。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提高集约化养殖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推进水稻、油菜、柑橘、生猪、淡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品种更新换代。围绕“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培植和壮大一批知名品牌。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大力开展旅游名镇名村建设。发挥国有农场在农业现代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业,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增强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农村应急队伍、手段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率。14、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电网改造、饮水安全、乡村公路和农机田间作业道路、农村清洁能源、商品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强乡村清洁卫生工程示范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血吸虫综合治理。15、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仙洪新农村建设、鄂州等市县城乡一体化、山区县市脱贫奔小康、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等试点工作,深化试点内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设。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壮大县域经济,大力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努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实现持续稳定增收。16、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管理体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总结推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17、进一步发展先进制造业。继续推进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做强做大汽车、钢铁、石化、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提升食品、纺织服装、家电、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动行业资源重组,做强做大建筑业,发挥其对制造业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重组,支持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强力推进各类园区建设,注重发挥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带动作用,构建新型工业化发展平台。18、大力培育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加快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加快产业化,不断提高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增强支撑引领作用。努力把高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地区经济的支柱产业,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地区经济的主导产业。19、全面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关联性强、拉动作用大的金融、保险、物流、信息、中介等服务业,引导资源要素集聚,带动产业调整升级。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和长江物流带,加快将湖北建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现代物流基地。加快将武汉打造成华中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大力发展现代会展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重点促进商贸、旅游、房地产、社区等服务业的繁荣发展。积极推进城市商贸业发展,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形成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商贸聚集区和全国性、区域性大市场,建设国内市场枢纽。加快整合和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集群,努力建设旅游强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引导动漫、创意、设计、服务外包、通用航空等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三次产业融合步伐,实现服务业和制造业、农业的互动融合发展。20、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以交通、能源、水利、信息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进一步强化湖北科学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大力促进交通一体化发展,切实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的统筹协调。加快建设“五纵三横”综合运输通道,将武汉打造成全国综合性交通枢纽,构建湖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加强铁路建设,丰富规划内容,加快扩充客运专线网、延伸城际铁路网、强化区际干线网、扩大路网覆盖面。加快武汉新港等港口建设,完善港口布局,扩大吞吐能力。加强长江、汉江等高等级航道整治,提升航道通行能力。抓好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等机场建设。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大国道、省道改造力度,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加强铁路与公路、民航、水运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大力发展核电,适度发展火电,有序开发水电,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增强能源储备和保障能力,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江大河堤防建设,推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基本形成防洪、排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确保防洪、粮食、饮水和生态安全。加快发展信息产业,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发展移动宽带通信,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加快数字湖北建设。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七、扎实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生态湖北。21、着力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过剩产能盲目扩张,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适度发展资源型产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指标约束。对淘汰落后产能实行问责制,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环保监测和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2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积极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产品再制造、工业废物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循环农业。继续深化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广。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基地。积极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壮大低碳装备制造业,推进低碳技术及产品产业化。23、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节能减排。加强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进电力、有色、建材、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扎实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鼓励推广节能工艺、技术、设备。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与节能技术,实行强制性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制度。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核算。加大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应用推广力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4、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及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等工作。以“三库、三江、三湖”为重点,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工作力度,构建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抓好湿地生态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石漠化治理和水土保持力度,抓好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加快建设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御极端气候变化的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25、着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以“两型”社会建设为主线,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增长。积极探索能源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新途径,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和环境资源税制改革等政策。实施促进绿色消费政策,形成绿色消费方式。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八、坚持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
全面落实湖北省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湖北的科教优势,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湖北建设。2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以农村为重点普及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形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公平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支持在鄂部属高等学校建设一流学科,重点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争创世界高水平大学。加大对省属高等学校的投入力度,着力建设高水平学科和一流科技创新基地。27、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科技资源向经济一线聚集。大力加强技术研发的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骨干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选择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完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机制,鼓励建立产学研联盟。加快建立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等创新服务机构,形成以研发生产、市场经营、风险投资为链条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科技成果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分配。加快建设和完善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核心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能力。28、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以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适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创新型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流动机制,加快创新型人才培育、流动与共享。建设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综合服务平台,改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吸引一批国际领军人才。依托国家及省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从基础教育到专业培训的梯级创新型人才资源储备。落实人才投入优先保证要求,建立和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抓好重大人才工程建设,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29、加大科教投入力度。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增长要求。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拨款、企业投入、金融贷款、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性科技资金的引导、示范、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力争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加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坚持省、市共建,举全省之力,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等试点示范,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在全国率先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
落实“人才特区”建设措施,在东湖高新区培养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物,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全面提高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力争建成全国一流的高新园区。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财政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投入,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3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帮扶。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建立创业基地,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创业。推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面向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32、大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快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稳定的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离退休人员等各类群体收入增长机制。健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33、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的实质性步伐。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加快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逐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明显缓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努力实现“住有所居”。3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坚持预防为主,开展“健康湖北”全民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坚持中西医并重,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努力建设中医药强省。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依法加强监管,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和竞技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努力建设体育强省。35、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生育文明建设,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实施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鼓励发展民办福利机构和志愿者组织。36、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大力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洪涝、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建设文化强省。37、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省级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加大对市、州、县文化设施建设投入,继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抢救性文物保护及国家大遗址保护示范区等基础设施条件。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事业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档案馆库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加快实施文化建设重点工程。38、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突出荆楚文化特色为重点,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娱演艺、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及体育等六大重点产业,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规模优势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品牌。加快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与互动,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拓展文化产业空间。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39、加快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公益性单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培育市场主体。推进文化企业集团公司的建设,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着力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大力发展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培育发展演艺娱乐市场和文化经营市场,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提高文化产品质量。繁荣哲学社会科学。40、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省人民,不断增强全省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提倡人文关怀,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运用综合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全省人民昂扬奋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十一、加快改革开放步伐
坚持不断解放思想,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41、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开放的办法、市场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骨干企业向优势行业或优势产业集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转型和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落实和完善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继续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产权和产品自由流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健全完善融资平台。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42、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围绕提高执行力和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加强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大部制”的思路,推进综合管理体制创新。深化“省直管县”改革,赋予县(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基层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和完善党委信息决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
43、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努力使对外开放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开放的主要抓手,不断扩大引资规模,提高引资质量。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吸引力。以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积极引导和鼓励外商资本的研究开发投入,努力建设一批生产制造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大力推广“以民引外”等利用外资新模式,积极引进外资和内资重大项目,努力承接境外和发达地区产业要素、市场要素和管理要素转移。加强“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加快武汉综合保税区建设。鼓励省内优势企业“走出去”,在海外或国外建立资源开发、产品制造、市场销售基地,通过对外资本输出和对外劳务承包工程带动产品出口,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外事侨务在对外开放中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其他区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十二、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共创美好未来。44、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把学习宣传党的历史和不断掌握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结合起来,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承担起引领发展进步的重任。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审计监督和巡视监督,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做到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协调各方、凝聚力量,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45、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切实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省,全面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法治湖北建设。46、加强国防建设和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将国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坚持党管武装根本原则,落实双重领导制度。积极支持驻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抓好国防动员、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贯彻《国防动员法》,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军人及军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