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章程》签字仪式在我校行政楼三会议室举行。校长刘经南院士、田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吴建军、武汉弘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巴能军分别代表合作三方签字,标志着东湖分校在规范管理、依法办学方面迈出了关键的步伐,在东湖分校健康有序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签字仪式由常务副校长陈昭方主持,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东湖分校党委书记彭宇文、校长李资远以及我校和东湖分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签字仪式上,陈昭方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章程》的形成过程作了具体说明。自2003年7月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实行改制,由武汉大学、湖北田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弘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合作办学以来,就开始起草制定章程。3年来,学校独立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规范东湖分校的办学行为,集思广益,多次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章程内容,最后办学合作三方达成一致,制定了《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章程》。
刘经南在讲话中指出,章程是指导东湖分校办学的一个重要依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分校权力的正确行使,对分校发展具有根本性作用。章程是分校今后行动的纲领性文件,为分校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分校发展进程中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他希望分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后勤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把分校办成一所应用型、综合性的教学型大学,在几年之后争取达到全国同类高校一流水平,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