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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发布时间:2013-10-31 09:51     作者:王蔡华    来源:综合室    访问次数:

1.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成立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全校会议布置编制工作—→各单位调研—→专题会议讨论—→征求不同层面代表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教代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颁布实施。

2.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

起草编制工作方案—→请示相关校领导同意—→校内外调研—→形成初稿—→征求院系、职能部门意见—→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颁布实施。

3.确定学校办学规模(招生计划)

职能部门协调会—→发展规划办汇总分析—→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教育部。

4.校园基本建设规划

发展规划办牵头,基建部配合—→开展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经费投入、功能设置等)—→与使用单位协商后提出具体方案—→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功能要求—→提交党委常委会形成决议—→由基建部负责具体实施。

5.对外重要合作交流事项

1)学校发展事项论证,独立学院工作,对口支援工作

前期联系和协商—→提出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形成决策—→具体落实。

2)战略合作协议签订

前期联系和协商—→起草协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提交分管校领导、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具体落实。

6.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管理

1)论证阶段: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相关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讨论—→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校“211工程”(“985工程”)领导小组审批—→上报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审批。

2)资金预算:项目负责人编制年度预算申报书—→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学校“211工程”(“985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部进行审核—→校“211工程”(“985工程”)领导小组审批—→报教育部、财政部专家组审核—→教育部、财政部下达年度预算资金。

3)项目执行:项目负责人提出年度执行计划—→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校“211工程”(“985工程”)领导小组审批—→财务部下达资金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按执行计划执行。

7.学术违规事项调查

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在接到举报后立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查询—→转相关单位或成立独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15个工作日内)—→分别听取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陈述—→完成事实认定,形成书面调查报告(60个工作日内)—→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将书面调查报告送达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报告的不同意见(书面调查报告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审议,做出事实认定与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