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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新疆大学法学院、沙区人民法院开展交流

发布时间:2014-11-28 14:30     作者:王蔡华    来源:综合室    访问次数:

2014年11月4日至11日,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皮勇教授、副院长白洁、副院长王林彬,乌鲁木齐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国建等一行8人访问武汉大学法学院,期间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副院长杜建伟、法硕中心主任刘翔等举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侯振发书记首先对新疆大学法学院和沙区法院客人的来访表示欢迎,并希望双方加强交流与合作。皮勇院长介绍了新疆大学法学院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对口支援工作重点从三方面开展:一是在武汉大学的帮助下建立法律援助中心,二是学习借鉴武汉大学法学院卓绝人才培养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三是学习借鉴武汉大学法学图书馆的管理制度、资金投入、图书引进等方面的经验。

宋国建院长对沙区法院赴武汉大学法学院培训的干警们的学习情况进行了介绍,向武汉大学的帮助表示感谢,同时,欢迎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赴沙区法院实习。他建议武汉大学与新疆大学合作设立在职研究生班,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选派老师集中授课,提高法官的理论素养和办案水平。

参会人员还就实验教学、毕业设计、西部基地法律人才培养、法律硕士的管理等方面交流了经验。

座谈会后,新疆大学法学院、乌鲁木齐沙区人民法院来访人员分别与本科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图书资料建设等相关办公室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参观。(法学院于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