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发字【2011】29号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武汉大学西部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和管理干部学习锻炼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立足实际,统筹参与,进一步密切我校与受援高校的交流合作,为促进受援高校师资和管理队伍水平的提高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本项目旨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定向培养、进修学习、骨干培训等多种方式,为西部受援高校培养优秀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学校要在提高受援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全面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制定专门培养计划,带动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为西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培训内容
(一)提升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师培训进修要与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各级教师职务岗位职责要求,确定进修的主要形式和规范要求。一般包括:先进教学理念和师德修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方法、科研能力和应用计算机、外语、现代化教育技术的能力等。
(二)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学习了解支援高校的总体工作情况、工作思路与方法,对口参加相关部处的具体工作,积累工作经验、经受相关岗位锻炼。
四、组织实施
(一)每年7月为工作准备阶段,由学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受援高校实际需求,商议确定进修教师和管理干部人员名单,并在7月30日前由受援高校填写《本科教学工程——年度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项目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进修教师和管理干部名单下达学校后,由学校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受援高校确定进修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具体信息,并通知相关接受管理单位,启动前期工作。
(三)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做好进修教师的接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应根据进修教师有关管理规定做好教师进修安排,进修合格者颁发《武汉大学进修证书》,并向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相关材料。组织部负责做好挂职干部的接收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相关学院或职能部门确定一名正处级及以上干部作为其指导干部,安排其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四)各接收单位应注重调查研究受援高校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干部的实际需求,与受援高校一起精心制订培训方案。根据西部高校的需求和进修教师所学的专业,为进修教师确定指导教师,指定进修计划(含学习计划和科研计划,每学年至少安排一门主修课和二门辅修课)。指导干部要督促、指导学习锻炼干部在学习结束前写出学习总结和论文。各接收单位应及时向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进修锻炼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应对进修锻炼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对全过程实时监控,配合受援高校加强中期检查,了解和掌握进修锻炼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和指导干部要督促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干部。
(二)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干部在进修或学习结束时,向所在学院或部门以及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进修或学习总结。学校会同受援高校对当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教育部备案。
(三)学校加强对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管理干部的管理,对于不认真进修锻炼的教师和管理干部,可会同西部受援高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